自 2017 年大病医疗保险最新政策有了新的变化,已经展开 31 个省份全面试点相关工作,大病患者在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提高了不少,从而有效缓解了群众因大病致贫、大病返贫的问题。那么,相比之前,这一次大病医疗保险的政策将给我们带来哪些实际变化呢?具体我们来看下文的简单介绍吧。
好消息!2017 年大病医疗保险最新政策有变化了
对于 2017 大病医疗保险最新政策的变化,小编整理了一些有关大病医疗保险最新政策新的解读,具体如下:
解读一、大病界定:从看病情到按费用
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梁万年介绍,原卫生部新农合重大医疗保障是从病种起步的,其中主要包括了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等 22 种疾病。这次意见明确要求了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当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的额度,会导致家庭灾难性的医疗支出,这个病就是大病。这相对以病情定义大病,其受益人群会更多,覆盖面会更广,按照费用的高低来确保保险的支付比例,可以有效发挥医保体系的托底功能。
解读二、保障对象:主要是城镇居民和新农合
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主要为新农合的参合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
解读三、保障方式:多种制度打起组合拳
对于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只是托底保障并非是保险箱,所以是无法确定每一位大病患者都不发生灾难性的支出。对此,意见明确支出了,要加强不同制度之间的衔接,对经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民政等部门要及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
不久前,东莞市社保局公布了《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大病医保的起付标准、支付限额、支付比例等方面与现有的政策相比没有明显的变化。其中最大的不同是,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大病医保可通过招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服务。
解读四:报销比例:最多提高
大病保险的全面实施能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以新余市为例,2013 年,享受大病保险补偿的城乡居民实际结报率提高了 15%。
解读五、保险资金:从国家到多元
为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大病保险服务,意见中明确指出,原则上通过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免征保险业务监管费。
由此可见,大病医疗保险最新政策的有效实施,有效解决了群众因大病致贫、大病返贫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