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款保险产品的缴费方式可以灵活选择,投保人可以选择一次性趸交,5 年交和 10 年交的方式缴纳保费。
一.中华行两全保险保险责任:
1. 航空意外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全残或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0 倍给付航空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 公共交通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全残或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0 倍给付公共交通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3. 驾乘车意外
若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私家车、单位公务或商务用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全残或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0 倍给付驾乘车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4. 满期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日仍生存的,保险公司按所交保费的 100% 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5. 一般意外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全残或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6. 疾病
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全残或身故,保险公司按所交保费的 160% 给付疾病全残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二.假设陈先生购买了中华行两全保险,如果一旦出险,他可能获得多少赔付呢?
30 岁的陈先生有提前防范风险的意识,他为自己投保了基本保额 20 万的中华行两全保险,保障期限为 30 年,需要每年交保费:2030 元,缴纳 10 年,共计保费:20300 元。
如果一旦出险或者保险期满,陈先生可以获得的保障如下:
1. 驾乘车意外身故或全残赔付:200 万元
2.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赔付:200 万元
3. 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赔付:400 万元
4. 疾病身故或全残赔付:20300×160%=32480 元
5. 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残赔付:20 万元
6. 满期金:20300×100%=203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