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9 月 1 日,深圳专属医疗险正式推出使用。通过深圳市医保局起草的《关于基本医疗参保人购买医保专属医疗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所有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以自愿参加为原则,购买医保专属医疗险产品,即深圳专属医疗险。那么医保专属医疗险产品与基本医疗保险在使用上有哪些联系呢?
一、基本账户余额缴付专属医疗险保费
参保基本医疗保险的深圳市民,按照本人自愿原则,可将个人账户中的资金用于为本人及其已经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购买深圳专属医疗险。
二、深圳医保专属医疗险缴费注意事项
1、为确保参保人基本医保个人账户,能留有足额用于日常门诊诊疗。在使用基本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缴付深圳专属医疗险保费前,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基本医保个人账户积累额需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5%(目前为 5585.4 元),才能将个人账户积累额的 30% 用于购买深圳专属医疗险。
2、同一个医保年度内,同一个基本医保账户,累计用于购买深圳专属医疗险的金额不得超过 12000 元。
3、已买深圳专属医疗险的参保人,中途需退保时。保费会按规定从原支付渠道退回,其中用基本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的金额,应划转回基本医保个人账户内,并且不支持提取现金。
三、深圳专属医疗险对基本医保的补充
深圳专属医疗险,可报销社保内住院医疗、13 种特定药品费、20 种补充特定药品费、社保外住院医疗、质子重离子治疗费;1 万元癌症放化疗津贴; 每年较高可享受 300 万的保额。为深圳基本医保起到了保障的补充作用。
深圳专属医疗险是深圳医保的专属医疗险,两者之间存在着缴费支出的关系,也补充了社会保险的保障体系。深圳专属医疗险的推出,也为满足深圳基本医疗险参保人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有效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