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乡居民大病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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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8 19:58

城乡居民大病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城乡居民大病险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 “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 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浅谈城乡居民大病险

城乡居民大病险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城乡居民大病险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作;坚持责任共担,持续发展;坚持因地制宜,机制创新。城乡居民大病险的承办方式:1、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2、规范大病保险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3、严格商业保险机构基本准入条件。4、不断提升大病保险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城乡居民大病险的保障内容

城乡居民大病险的保障内容包括:1、保障对象: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人。2、保障范围: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3、保障水平:最大限度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城乡居民大病险的报销比例是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理医疗费用,再给予实际报销 50% 以上,而且,对医疗费用实行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也要越高。也就是说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先在政策范围内报销约 70%,剩余自付费用再由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最少 50%。当城镇居民、农民当年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分别达到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时,就会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就可能会导致因病致贫返贫。此时,大病保险制度发挥作用,对城乡居民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合理的报销。

此外,城乡居民大病险由政府向商业性保险机构购买,保险机构作为第三方负责具体运作,政府通过购买保险服务,改善民生,是公共管理模式的有益创新,同时,有关部门应对相关商业机构的准入及各种市场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务必让宝贵的资金实打实地用在减轻群众医疗负担这个 “ 刀刃 ” 上,另外,试点城市必须扩大筹资渠道,提升管理水平,这样才能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大病险的报销比例,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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