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大病救助保险是为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保障职工医疗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 [1998]44 号),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超出基本医疗统筹最高支付部分合理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的一种保险。
职工大病救助保险解析
小编搜集了一些有关职工大病救助保险的相关内容来供大家参考,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那么究竟哪些人才能够参加职工大病救助保险呢?
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退休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参加职工大病救助保险。
2、怎样参加职工大病救助保险,如何交费?
参加 2017 年度职工大病救助保险的人员,均按每人每年度 96 元由单位组织一次性交纳保险费,保险期限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3、参加职工大病救助保险有哪些好处?
(1)在国家医疗基本保障的基础上,提高企业职工及国家公务人员的医疗保障。
(2)预防许多不确定性及不可预知的风险,防止职工因付不起昂贵的医疗费用而延误病情。
(3)减轻用人单位和患病职工负担,防止大病患者因病致贫,预防职工因患重病开销过大而影响其基本生活。
(4)该保险进一步完善了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分散职工的医疗费用风险,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
4、破产单位、市属困难企业、灵活就业退休人员职工大病救助保险怎样交纳?
破产单位、市属困难企业、灵活就业等已退休人员 2017 年度职工大病救助保险由银行代扣方式交纳。
5、职工大病救助保险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最终能报销多少金额?
对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按照基本医疗报销范围的规定,对其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6 万元以上部分的合理费用,按规定直接转入职工大病救助,并按 90% 的比例进行报销,由定点医疗直接报销,当年度累计基本医疗最高可达到 26 万元。
每个保险年度内,职工大病最高累计报销金额为 20 万元,即参保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首次得到大病医疗补偿后,其最高报销金额 20 万元与实际报销金额的差额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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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今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职工大病保险制度。职工大病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何区别和联系?怎样参加职工大病保险?费用如何报销?就相关问题,小编今天为大家分别作出解答。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知识介绍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养老、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一样,都属社会保险的一个基本险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发展的过程中进一步确定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范围和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