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3 月 16 日开始,上海市开始实行新的医疗保险报销标准。今年上海市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计入标准有所提升,医保封顶线从 46 万元提高到 51 万元。更多上海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标准,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上海市医疗保险报销政策调整
1.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医疗帐户计入水平增加;
2. 统筹支付封顶线提高;
3.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
上海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标准
一、在职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标准
34 岁以下的,从 175 元提高到 210 元;
35 岁到 44 岁的,从 350 元提高到 420 元;
45 岁以上的,从 525 元提高到 630 元。
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标准
74 岁以下的,从 1400 元提高到 1680 元;
75 岁以上的,从 1575 元提高到 1890 元。
上海市医疗保险封顶线、报销比例
本年度上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简称“封顶线”)从 46 万元提高到 51 万元,“封顶线”以上的符合本市医保规定医疗费用,仍可报销 80%。
上海医疗保险自负段标准
为不增加参保人员的医疗费负担,2018 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仍然按照 2017 医保年度标准执行。具体为:
参保对象 | 门急诊自负段标准 |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 |
(元) | (元) | ||
在职职工 | 1500 | 1500 | |
退休 | 2000 年 12 月 31 日前退休 | 300 | 700 |
人员 | 2001 年 1 月 1 日后退休 | 700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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