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2015 年推出,主要是为了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的负担。今年,深圳特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时间和参保标准已经确定,报销比例按照以前的规定执行,但是困难家庭的报销比例有所提高。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深圳特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标准、参保方式、参保时间及报销比例。
深圳特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标准
今年深圳特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 29 元 / 人,保障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深圳特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是时间
2017 年 5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深圳特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方式
一、团体参保
在职职工、职工家属及退休职工可采用团体方式参保,用人单位可统一办理。参保流程为:
1. 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
2. 提交参保名单;
3. 登录平安 SZ20 主页进入“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团体参保通道”;
4. 确认名单并缴费。
二、个人参保
2017 年 5 月 31 日个人账户余额大于等于 4051.8 元且在 2017 年 6 月未申请不参加重疾补充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参保人可选择个人参保,由深圳社保基金管理局统一在个人账户里划扣即可。
如果是个人用现金方式参保的,可关注微信号“城市一账通”或通过“城市一账通”APP 进行线上办理并缴费,也可以带上社保卡、身份证去社保局各分局平安服务窗口现场缴费。具体地址文末将给出。
深圳特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重大疾病住院二次报销比例
住院时的医疗费,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 1 万元的,超出部分报销 70%。
二、特定药品费用报销比例
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也能报销 70%,金额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具体的药物见下表:
序号 | 通用名 | 商品名 | 剂型 | 支付限制范围 |
1 | 贝伐珠单抗注射液 | 安维汀 | 注射剂 | 限用于联合以 5 - 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的治疗 |
2 | 波生坦片 | 全可利 | 片剂 | 限用于 WHO 功能分级 II 级至 IV 级的肺动脉高压(PAH)(WHO 第 1 组)患者 |
3 | 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注射液 | 恩度 | 注射剂 | 限用于本药品联合 NP 化疗方案用于初治或复治的Ⅲ/Ⅳ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
4 | 盐酸埃克替尼片 | 凯美纳 | 片剂 | 限用于表皮生长因子 (EGFR) 基因具有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肺小细胞肺癌 (NSCLC) 患者的一线治疗; 治疗既往接受过至少一个化疗方案失败后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肺小细胞肺癌 |
5 | 注射用英夫利西单抗 | 类克 | 注射剂 | 限用于中重度克罗恩病,瘘管性克罗恩病 |
6 | 阿达木单抗注射液 | 修美乐 | 注射剂 | 限用于强直性脊柱炎 |
7 | 注射用硼替佐米 | 万珂 | 注射剂 | 限用于多发性 ** 瘤 |
8 | 注射用盐酸伊达比星 | 善唯达 | 注射剂 | 限用于成人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ANLL)的一线治疗 |
9 | 注射用盐酸伊达比星 | 艾诺宁 | 注射剂 | 限用于成人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的一线治疗 |
10 | 氟维司群注射液 | 芙仕得 | 注射剂 | 限在抗雌激素辅助治疗后或治疗过程中复发的,或是在抗雌激素治疗中进展的绝经后(包括自然绝经和人工绝经)雌激素受体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 |
11 | 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 | 善思达 | 注射剂 | 限用于精神分裂症急性期和维持期治疗(限病程小于 5 年及 MARS 量表评分小于等于 6 分的患者) |
三、困难群体居民报销比例提高
1. 起付线下调至 2000 元;
2. 报销比例由 70% 提高至 80%。
深圳特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一、刷卡即时结算赔付
二、现金赔付
1、参保人在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期间所有住院费用均已完成基本医保报销并且达到待遇一理赔条件的,平安保险将电话告知理赔事宜,参保人可通过下列两种方式申请现金赔付:
(1)在社保经办网点合署办公的平安保险窗口办理,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①参保人本人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或存折;
②未成年参保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赔付金额如需转账到监护人银行账户的,请同时提供监护人银行卡或存折、关系证明(未成年参保人出生证或户口本)。
(2)将前述窗口办理所需提交资料的电子照片发送到平安保险重疾补充保险理赔电子邮箱 pub_paylxszfybx@pingan.com.cn 进行办理。
2、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未经基本医保报销的住院费用如转诊市外住院医疗费用、常住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等,请参保人先前往社保经办网点完成基本医保现金报销,报销单据显示达到待遇一理赔条件的,即可在社保经办网点合署办公的平安保险窗口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同步完成理赔申办手续:
①参保人本人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或存折;
②未成年参保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赔付金额如需转账到监护人银行账户的,请同时提供监护人银行卡或存折、关系证明(未成年参保人出生证或户口本)。
附录 >>> 社保局个人缴费窗口
个人缴费窗口地址 | ||
分局 | 单位名称 | 地址 |
福田分局 | 征收二科 | 福田区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 2 楼 B 区 |
罗湖分局 | 征收科 | 罗湖区人民北路物资大厦 2 楼 10 号窗口 |
南山分局 | 征收科 | 南山区南新路 3024 号 |
西丽站 | 南山区西丽北路 52 号丽新大厦一楼 | |
蛇口站 | 蛇口工业七路临园大厦附楼一楼 | |
侨城站 | 深南大道 9012 号华侨城集团指挥部 1 楼东侧 | |
盐田分局 | 盐田分局征收科 | 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 14F |
光明分局 | 征收科 | 光明新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 152 号光明社保大楼 |
公明站 | 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风景路社保大楼一楼 | |
宝安分局 | 新安管理站 | 宝安区新安街道 34 区雅然居一栋二楼 |
西乡管理站 | 宝安区西乡流塘新村路 4 号西乡村委旁 | |
沙井管理站 | 宝安区沙井街道企安路 4 号企业大厦 A 栋 1 - 3 楼 | |
石岩管理站 | 宝安区石岩街道北环路坑尾路口社保大楼 | |
福永管理站 | 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华路北 110 号 | |
松岗管理站 |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罗路(基督教松岗堂斜对面、松岗水厂正对面) | |
龙岗分局 | 平湖管理站 |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顺昌街 96 号 |
坂田社保站 | 龙岗区坂田街道坂雪岗北路 2 号 | |
龙岗社保站 | 南联鹏达路 164 号龙运通宾馆 4 楼 | |
布吉社保站 | 深圳市龙岗大道知春路布吉社保站 5 楼 | |
坪地管理站 | 龙岗区坪地街道湖田路 49 中国银行 2 楼 | |
龙城社保站 | 深圳市龙岗中心城龙福路与长兴南路交界处尚景华园 1 栋 2 楼 | |
南湾管理站 | 龙岗区南湾街道红棉路 12 号港华高科技园 1 楼 | |
横岗管理站 | 横岗街道心愉街 16 号 | |
龙华分局 | 征收科 | 龙华新区观澜街道泗黎路 300- 2 号 |
民治管理站 | 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新区大道与民宝路交汇处新景大厦六楼 | |
大浪管理站 | 龙华工业西路大浪社保(龙华中学斜对面) | |
龙华管理站 | 龙华新区龙华街道东环一路天汇大厦 | |
坪山分局 | 坪山社保分局(坑梓) | 坪山新区坑梓街道人民中路 23 号坪山社保分局 |
行政服务大厅(坪山) | 坪山新区坪山街道金牛西路 12 号行政服务大厅 | |
大鹏分局 | 征收科 |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办事处葵新北路 86 号 |
南澳管理站 | 深圳市龙岗区大鹏新区南澳街道人民路 17 号 2 楼 | |
大鹏管理站 | 深圳市龙岗区大鹏新区大鹏街道青年路 51 号二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