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缴纳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交错、重复缴纳等现象,这个时候可以申请医保退费。那么医保退费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怎么申请医保退费呢? 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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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交多交错退费办理条件
参保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参保人或经办人携有关资料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医保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存在重收、多收、错收医疗保险费情形。
医保交多交错退费办理所需材料
一般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居民社会医疗保险退费申请表》。
更多具体的材料,可见下图:
医保交多交错退费办理流程
1. 申报:参保人员提供相应档案材料到辖区内各街道社保所申报,并填写相关表格;
2. 审核:街道社保所工作人员根据相关文件审核参保人员提供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3. 办理: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根据填写的相关表格资料录入社保系统,并生成相应的退费通知单,核对无误后打印并告知参保人员。
哪些情况下不予办理医保退费?
(一)参保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参保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形成的重复缴费,其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其个人账户合并。
(二)对参保人员在同一时期参加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其重复的缴费不予退还。
(三)对全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以下简称社平工资) 公布前,由单位为其办理完医疗保险停保或关系转移的人员,在社平工资公布后其职工医保缴费和个人账户不再清算和退费。
(四)个人参保人员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自愿选择按一、二档缴费后,不得以退保或转档的名义要求退还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五)对个体参保人员按一档标准按年缴费,并在保险生效期间死亡的,纳入统筹基金和大额医保费的部分不予退还。
(六)市级统筹前,参保人员在市内不同统筹地区间发生的重复缴费不予退还,其个人账户按规定合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