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医保规定的慢性病病种的病人,可以申请医保慢性病登记,登记后慢性病治疗可有医疗保险来报销。那么医保慢性病登记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医保慢性病登记流程是怎么样的? 哪些病可以申请医保慢性病登记呢? 慢性病补助标准是多少呢?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医保慢性病登记申请条件
1. 已经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的消费者;
2. 所患疾病为医保规定的慢性病病种。
医保慢性病登记所需材料
1. 收取《医疗保险指定慢性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2. 病历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收取复印件;
3、如为委托代办(个人),需提供如下资料:
(1)委托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 (社保卡或医保卡) 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人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书原件。
备注:
1. 收取材料为 A4 规格;
2. 需复印的社会医疗保险凭证及身份证为正反面复印。
医保慢性病登记申请流程
一、本地医院门诊指定慢性病办理程序
1.
参保人患指定慢性病,明确诊断后,由本市具有相应门慢病种诊断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的主诊医师填写《广州市医疗保险指定慢性病诊断证明书》(以下简称《门慢证明书》),经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 (或指定专家) 在《门慢证明书》签字,由定点医疗机构医务 (医保) 部门审核盖章。
2.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或医保办委托的部门在 1 个工作日内将参保人的《门慢证明书》内容录入医保信息系统。
3. 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录入岗为参保人进行信息录入及确认后,医保信息系统对门慢项目予以自动登记待遇。
4. 系统登记门慢待遇后,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打印《门慢证明书》一式两份,加盖定点医疗机构指定专用业务章后,一份交参保人作为今后享受门慢医疗待遇的凭据之一,一份定点医疗机构保存备查。
二、已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申请异地门慢就医办理程序
已办理异地就医但尚未在本市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过相应门慢的参保人申办异地门慢项目,由已办理异地就医的本人选定的异地就医医疗机构的主诊医师确诊,填写《门慢证明书》,经异地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在《门慢证明书》签字,医务部门 (医保办) 审核并盖章。再由本市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对参保人办理的门特病种进行确诊并填写《门慢证明书》。医保二级经办机构按照医保政策规定根据参保人提交的《门慢证明书》等资料在医保信息系统上办理待遇登记录入(录入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实际发生费用的医疗机构)、确认、检查后,门慢待遇才能生效。
医保规定的慢性病病种有哪些?
一般包括一下几类:(1)肾衰竭透析治疗;(2)恶性肿瘤放、化疗 (含白血病需继续化疗者);(3) 器官移植依赖抗排异药物治疗;(4)再生障碍性贫血;(5)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疗术后 (须长期治疗者);(6)** 瓣膜置换后抗凝治疗;(7) 糖尿病伴并发症;(8)重症帕金森氏病;(9)慢性心力衰竭;(10)支气管哮喘 (当年有住院记录者);(11) 脑卒中后遗症;(12)血友病 (13) 丙型肝炎。
更多医保慢性病病种可查询 >>> 慢性病医疗保险有哪些?
医保慢性病报销比例是多少?
慢性病报销比例 | ||||
类型 | 病种 | 报销比例 | ||
在职职工 | 退休(职)人员 |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及 70 岁以上退休人员 | ||
Ⅰ类 | 1、高血压Ⅱ期、高血压Ⅲ期 | 起付标准:1200 元 | 起付标准:1000 元 | 起付标准:800 元 |
2、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 | 补助比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0% 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0% 最高补助限额:2000 元 | 补助比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5% 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5% 最高补助限额:3000 元 | 补助比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5% 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5% 最高补助限额:3500 元 | |
3、糖尿病Ⅰ型、糖尿病Ⅱ型 | ||||
4、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丁型肝炎 | ||||
5、慢性丙型肝炎 | ||||
6、肝硬化失代偿 | ||||
7、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恢复期及后遗症期 | ||||
8、帕金森病、帕金森氏综合症 | ||||
9、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 | ||||
10、支气管哮喘 | ||||
11、活动性肺结核 | ||||
12、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 | ||||
13、类风湿性关节炎 | ||||
14、强直性脊柱炎 | ||||
15、硬皮病 / 系统性硬化症 | ||||
16、白塞氏病 | ||||
17、血友病 | ||||
18、重症肌无力 | ||||
19、多发性硬化 | ||||
20、自身免疫性肝炎 | ||||
21、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 ||||
22、多发性肌炎 / 皮肌炎 | ||||
23、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 | ||||
Ⅱ类 | 24、系统性红斑狼疮 | 起付标准和补助比例同上,但最高补助限额为 10000 元 | 起付标准和补助比例同上,但最高补助限额为 10000 元 | 起付标准和补助比例同上,但最高补助限额为 10000 元 |
25、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 ||||
26、颅内良性肿瘤 | ||||
27、** 纤维化 | ||||
同时患有两种及两种(以序号病种为准)以上慢性病 | 起付标准和补助比例同上,在原最高补助限额基础上增加 1000 元 |
更多医保慢性病报销比例,可查询 >>>慢性疾病补助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