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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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09 15:46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主要参保对象为城镇未成年人及没有工作的居民。呼和浩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主要是根据不同群体所设定的,比如城乡普通居民没人每年需要缴纳 190 元;城镇满 60 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 60 元。下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呼和浩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呼和浩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1、城乡普通居民每人每年 190 元(含大病保险 20 元);

2、大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及非在校少年儿童每人每年 130 元(含大病保险 20 元);

3、城镇满 60 周岁以上老年人中的低保对象、18 周岁以上的重度残疾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 60 元(含大病保险 20 元),不足部分由当地财政补齐;

4、农村五保户、军烈属由民政部门代缴;

5、农村低保户由民政部门代缴 50%,其余 50% 由居民个人缴纳。

呼和浩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比例

一、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1、老年居民、低收入人员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由 55%、60%、65% 提高到 65%、75%、80%;

2、未成年居民、大学生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由 60%、65%、70% 提高到 70%、80%、85%;

3、低保人员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由 60%、65%、70% 提高到 70%、80%、85%。其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 (扶养人或抚养人) 的原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变;

4、异地住院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 10 个百分点。其中,老年居民、低收入人员由 40% 提高到 50%;低保人员、未成年居民、大学生由 60% 提高到 70%。

呼和浩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方式

1、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缴费,由其户籍所在村(居)、社区统一收缴,缴各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2、机关、事业单位及各大企业职工家属由单位负责收缴,缴所在区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3、在校学生 (托幼机构儿童) 以学校 (托幼机构) 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所属学校 (托幼机构) 负责参保登记、材料审核、信息录入、费用代缴等工作。其中,已在家庭参保缴费的,由街道 (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提供参保证明,学校 (托幼机构) 可不予代收代缴;

4、职业技术学院、技师学院等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由所在高校负责;

5、外地户籍常驻本市人员由临时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外地户籍常驻本市人员的父母或子女须在我市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满 2 年);

6、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抚恤定补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 (一、二级),办理参保手续时,由街道(镇)、村(居) 委会分别填写代缴人员名册,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确认后,由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核定后拨付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呼和浩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

每年的 9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下一年的参保核定和缴费期。

呼和浩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比例

1、一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 85%;

2、二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 80%;

3、三乙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 75%;

4、三甲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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