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民保 盐城市民保的既往症约定有哪些?能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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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17:17

有这些既往症是不赔付的,其他既往症则按约定赔付;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既往症约定: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肾功能不全;肝硬化、肝功能不全;缺血性心脏病(含冠心病、心肌梗死)、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及以上);脑血管疾病 (脑梗死、脑出血);高血压病 3 级;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呼吸衰竭;糖尿病且伴有并发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特定高额药品费用既往症约定:被保险人在首次投保生效日(2020 年 10 月 9 日) 前已确诊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并因此导致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符合《盐城市民保特定高额药品目 录》中的特定高额药品费用,本产品不予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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