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 人寿重疾险 细则
幸福人寿 重疾险 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保单、投保规则、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详细内容各不相同,大家在投保前最好是了解清楚。
购买幸福人寿重疾险,应该注意幸福人寿重疾险条款的投保规则、保险责任、责任免除。
1、投保规则包括:投保年龄、保障期限、缴费方式、等待期等,其中缴费方式是消费者根据情况可以灵活选择,但是对于等待期,特别要搞清楚,各个重疾险产品的等待期是不一样的,有 90 天、180 天,也有一年的,尽量选择等待期时间短的重疾险产品。
2、保险责任:就是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承担的给付保险金责任:
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于其保险责任生效日起 30 日后(续保从续保生效日起)初次患本保险合同所附且经投保人投保的重大疾病(以下简称“重大疾病”),保险人按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于其保险责任生效日起 30 日内(续保无等待期)初次患重大疾病,保险人对投保人无息返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所交保险费,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3、责任免除:责任免除就是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情况,如果发生责任免除的情况,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幸福人寿重疾险有哪些?
幸福源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 30 天(含)至 60 周岁(含)
交费方式:3 年、5 年、10 年、15 年、20 年、30 年
保险期间:终身
保额要求:投保本险种每份投保单的最低基本保险金额为 1 万元,超过 1 万元的保险金额须为 1000 元的整数倍
保险责任:
1、轻症疾病保险金
2、中症疾病保险金
3、重大疾病保险金
4、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5、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6、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7、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具体保险责任及未尽事宜以保险合同为准。
幸福健康人生欣享版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 30 天(含)至 60 周岁(含)
交费频率:分期交纳
交费期间:3 年、5 年、10 年、15 年、20 年、30 年
保险期间:终身
保额要求:投保本险种每份投保单的最低基本保险金额为 1 万元,超过 1 万元的保险金额须为 1000 元的整数倍
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必选责任
(1)轻症疾病保险金
(2)中症疾病保险金
(3)重大疾病保险金
(4)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5)身故保险金
(6)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7)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8)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2、可选责任:
第二次“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
若您在投保时选择该可选责任、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90 日后(不含第 90 日)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所指的“恶性肿瘤——重度”、且距该“恶性肿瘤——重度”首次确诊日期已届满 3 年后再次确诊患本主险合同所指的“恶性肿瘤——重度”的,我们按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次“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再次确诊患“恶性肿瘤——重度”时被保险人须处于满 80 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不含)之前。
具体保险责任及未尽事宜以保险合同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