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重疾险最初就只保重疾,但理赔门槛很高,即使确诊重疾,也可能因达不到理赔标准而得不到赔偿; 于是在重疾市场不断完善的同时,有了“轻症”,目的就是降低疾病理赔标准,让重疾险更实用。后来,中症出现了,疾病严重程度与赔付比例介于轻症和重疾之间。中症的出现,虽然保障看似更全面了,无疑也增加了顾客选择的难度。那么,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有关中症及其保险的一些内容。
中症保险的保障范围更大?
中症就是保险公司将之前的轻症病种细分出来一部分疾病,将这部分病种的赔付比例提升至 50% 保额。
所以,有些用户觉得“中症”是保险公司增加的病种,以前的产品都没有,这是一个常见的误区,中症的病,以前的保险也保!
中症有什么用?
中症的作用,我们可以从被保人和保险公司两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对于被保人来说。
我们知道,重疾险的最高保额一般都在 50 万左右,轻症的保额一般会在主险保额的 20% 或者是 25%,对应的保险金额是 10 万或者 12.5 万元。新增的中症赔付比例则是 50%。对应的保额最高为 25 万元。
还是以三度烧伤为例,一个人的皮肤合计表面积约为 18000 平方厘米,10% 与 15% 就相差了 900 平方厘米,这个面积大概相当于三分之一或者是四分之一的后背皮肤面积,皮肤烧伤的面积越大,治疗的难度就越大,所需要的治疗费用也就越高。
如果一个患者的烧伤面积占全身皮肤面积的 18%,超过 10%,但是不足 20%,如果重疾险产品没有中症保障,只能按照轻症的赔付比例理赔,获赔 10 万元或者是 12.5 万元;
如果重疾险产品含有中症保障,则可以按照 50% 的赔付比例来理赔,获赔 25 万元,充足的治疗费用,无疑会对患者的治疗过程产生积极的帮助!
因此,中症概念的提出,细化了重疾客户赔偿的标准,部分原本只能获得轻症赔偿的客户能获取赔付比例更高的中症赔偿。
其次,对于保险行业来说。
随着社会发展和保险市场竞争的“白热化”,中症概念的出现既是出于竞争的需要,也是整个行业发展的要求使然。
中症概念的出现反映了重疾险产品在保障项目方面的不断探索,产品有了中症保障后,保险公司可以依据客户疾病的严重程度,给予最为合适的赔付金额。体现的是一种人性化的考量。
如何挑选中症产品?
就轻症而言,不仅要看病种多不多,还要看它是否包含了一些高发的轻症。比如,极早期恶性病变、不典型的心肌梗塞、冠状动脉介入手术等等,这些都是临床上非常常见的疾病种类,只有包含这些高发疾病,轻中症才显得更有价值。
以此类推,中症产品的挑选也要看病种多不多,看它是否包含了一些高发的中症,因为一些中症是从轻症里提上来的,所以是否高发也比较容易了解。
另外还需要着重注意一下三个方面:
1、高发 / 必保疾病是否包含在内;
2、轻症、中症划分是否合理;
最优情况:同一产品中,轻 + 中症分布多。
这样的划分,最能让疾病按不同严重等级划分,赔付方面也能呈阶梯式分布,获赔的几率更大,保障最全。
次优情况:同一产品中,轻 + 中症分布少,但轻症多于中症。
这样在被保险人患病后,即使该疾病没达到中症理赔标准,得不到 50%-60% 基本保额的赔付,但至少有轻症“兜底”。
欠佳情况:同一产品中,轻 + 中症分布少,中症分布多于轻症。
3、中症的赔付方式。
中症的赔付方式也比较重要,之前在轻症分析中,和大家强调过。额外给付一定是 (不占用重疾保额) 优于提前给付 (占用重疾保额) 的;
现在市面上看到的大多数“中症”都是额外给付,但不代表所有中症都是,因此挑选时还要仔细辨别清楚。
此外,疾病理赔要求,运用在中症中,更需要结合轻 / 中责任一起看,单独对某一疾病的中症理赔条款进行评判的方式略显片面。
而疾病数量、理赔次数、间隔期都不是挑选中症时需特别看重的点。
面对含有中症的产品,应该注意什么?
1、是否含中症豁免
豁免权益,相信熟悉重疾险产品的客户都不会感到陌生,一句话,就是疾病确诊,后续的保费就不用再交了。
2、中症的赔付次数和比例
确认产品是否有中症保障之后,接下来就要再了解一下中症保障的赔付次数和赔付比例了。
3、中症是否会增加保费支出
中症保障既然意味着保险公司可能会多赔付保险金,基于这点考虑,产品保费必然会高于不含中症保障的产品。
写在最后:目前国内保险市场竞争激烈,每当产品更新迭代,不少公司也会就这些方面纷纷效仿,因此在挑选时要想不被“套路”就要掌握一套能自己辨别的方法。中症的出现,固然有它存在的道理,但选品中不仅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而定,更需要仔细辨别条款; 同时也要注意保费的涨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