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康金玉满堂增额终身寿险产品介绍为:
1. 投保年龄 :出生满 30 天至 75 周岁;
2. 保险期间 :保终身;
3. 缴费期间 :趸交、3 年、5 年、10 年、15 年、20 年交,被保险人投保年龄 + 缴费期小于等于 75 周岁(其中 3 年交,被保险人投保年龄 + 缴费期小于等于 70 周岁);
4. 犹豫期 :15 天;
5. 基本保额和年度有效保额 :由投保人投保时和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单载明,投保时的基本保额需符合保险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则,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额。保险合同第一保单年度的年度有效保额为基本保额,以后各保单年度的年度有效保额为上一保单年度的年度有效保额的 1.038 倍;
6. 保险责任 :身故或全残保障,即若被保险人 18 周岁前身故或全残,则可赔付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较大者;若被保险人 18 周岁后、缴费期满前身故或全残,则可赔付已交保费 * 给付系数(18 周岁至 40 周岁为 160%、41 周岁至 60 周岁为 140%、61 周岁及以上为 120%)和现金价值较大者;若被保险人 18 周岁后、缴费期满后身故或全残,则可赔付已交保费 * 给付系数、现金价值、年度有效保额的最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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