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重大疾病保险所覆盖的疾病种类被明确为 28 种,这些是保险公司在销售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时必须包含的核心疾病定义。这 28 种重大疾病具体包括:
1. 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 急性心肌梗死
3. 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 冠状动脉搭桥术——须开胸手术
6. 严重慢性肾衰竭——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0. 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1. 深度昏迷——不包括酒精中毒和药物过量
12. 双耳失聪——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丧失
13. 双目失明——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丧失
14. 瘫痪——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15. 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16.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导致完全丧失独立生活能力和劳动能力
17. 严重脑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8. 严重帕金森病——导致完全丧失独立生活能力和劳动能力
19. 严重Ⅲ度烧伤——烧伤面积至少达 20%
20.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功能衰竭的表现
21.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导致完全丧失独立生活能力和劳动能力
22. 语言能力丧失——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完全丧失语言能力
23. 重型颅脑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24. 终末期肺病——进行性呼吸功能衰竭
25. 严重克罗恩病——伴有并发症
26.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伴有并发症
27. 严重多发性硬化——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28. 严重 1 型糖尿病——导致并发症
这 28 种疾病是基于它们的发病率、治疗费用以及对患者生活质量的影响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定的。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保险公司可能会在此基础上增加额外的疾病种类,以提供更全面的保障。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时,建议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具体的保障范围、赔付条件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