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一小”,的作用是为北京市城镇无保障的老人和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婴幼儿提供医疗保障的。具体的保障内容:
1、可以报销城镇老年人、学生及婴幼儿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还可以报销肾透析、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及恶性肿瘤放化疗等门诊治疗的医疗费用也被纳入报销范围。同时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的门诊医疗费用也纳入到了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2、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是每人每年 (按学年)160 元,个人或家庭缴纳 50 元,财政补助 50 元。超出 650 元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可按 70% 的比例报销,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可报销 17 万元。
3、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是每人每年 1400 元,城镇老年人个人缴纳 300 元,财政补助 1100 元。超出 1300 元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可按 60% 的比例报销,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可报销 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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