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即建工意外险,由于是团体保险形式,也称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其保险范围:
(1)、各类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的建筑工程,如房屋、道路、水库、桥梁、码头、管道以及各种市政工程项目的建筑。
(2)、被保险人范围
建筑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大致包括以下几方:
①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
②工程承包人,即负责承建该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可分为总承包人和分承包人;
③技术顾问,即由所有人聘请的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
④其他关系方,如贷款银行或其他债权人等。
(3)、自然范围:
1. 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海啸、暴雨、风暴、雪崩、地崩、山崩、冻灾、冰雹及其他自然灾害;
2. 雷电、火灾、爆炸;
3. 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4. 盗窃;
(4)、意外事件范围:
1、工人、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
2、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
3、除本条款第二条除外责任规定以外的其他不可预料和突然事故
有任何保险问题,请直接扫码咨询我!
